广州市建设工程不规范行为申诉

负责广州市的人防工程管理工作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擅自拆除人防工程或未按规范建设防空地下室的,由人防部门除追缴应建防空地下室所需材料经费外,还可按该经费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可处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且罚款金额不得由所在单位报销。广州市建设工程不规范行为申诉1、3关于规范业主行为...